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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仲華 (四川Bxssyh099)
這是一段塵封多年的歷史,是仁壽縣光相鄉紅花大隊四生產隊知青與農民一起爭糧的恩恩怨怨。
據在黨五十年的老黨員,原仁壽縣光相鄉紅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馬慈元同志回憶,1967年馬慈元同志還在擔任仁壽縣光相鄉紅花村團支部書記兼紅花四隊隊長。
事情還得從1963年4月說起,當時,仁壽縣委縣政府積極響應按照毛主席“知識青年到農村去,大有作為”的要求,安排了仁壽縣城區和籍田城區兩個地方的非農業戶口知識青年,來到仁壽縣龍鎮區光相公社進行勞動鍛煉,共安排全縣知識青年一百四十多名。
光相公社為了積極響應上級號召,專門新辦了知青農場,地點在仁壽縣黑龍灘水庫旁的五公里下面,住有知青三十余人,其余安排在光相鄉八個大隊。其中,紅花大隊共安排二十多人,紅花四隊安排男知青6人,女知青7人,共13人。
這13名知識青年,經過三年艱苦的勞動鍛煉,各種農活都會干了,四隊給國家送公糧,七八里遠的山路,男知青可擔100多斤,女知青可擔80、90斤。知青們思想、體能和革命意志品質都得到了很好的鍛煉。
客觀地評價,這13名知識青年的表現還是很好的。只是后來,受到文化大革命運動的影響,知青們整天到處串聯,不勞動,還強行要生產隊分糧食,造成農民與知青之間有很大的矛盾。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1967年到1968年,這兩年在紅花四隊的知識青年,有的回城,有的到光相知青農場,知識青年們到農村,革命激情很高!每天唱歌,跳舞,十分快樂,以給沉寂的山村帶來了活力。
1966年7月紅花四隊的知青分得六個月的糧食300斤,就全部外出串聯了。知青回來后,生產隊決定:知青糧食只能一個月一個月的分,不能一年的糧食一次性的分給,知青們覺得紅花四隊是在為難知青。
在1967年6月仁壽縣高柔遠副縣長和光相公社黨委書記李恩普,來紅花四隊召開隊委會和貧下中農代表會。
代表們集中反映的意見是:生產隊把口糧分給了知青們,他們卻不在生產隊干活,反而把分到的糧食帶走。
紅花四隊群眾主張有兩條:
第一,按毛主席指示,抓革命促生產,就地鬧革命,開展活動范圍,不得離開紅花四隊。
第二,紅花四隊分給知青的糧食,不得拿出紅花四隊。
高副縣長和黨委李書記回去后,當天下午光相農場的知青有二十多人,擔了籮筐十七挑,來紅花四隊強行分糧,四隊的社員群眾異口同聲的說:凡是紅花四隊的知青,回隊就分給糧食,不能把糧食挑到其他地方去,最后,知青糧食未分到,氣憤地走了,積怨從此開始。
1968年7月,有幾個知青回紅花四隊來,說今后不走了,生產隊給每個知青分了一個月的糧食,知青每天吃了飯,不是唱歌,就是跳舞,就是不下地勞動,這就激起了群眾的不滿,毛主席要你們來勞動鍛煉,你們卻光知吃飯,不知干活,群眾對知青的積怨也開始了。
1968年8月,紅花四隊上交國家公糧任務是八萬多斤,要求全隊老老少少齊上陣,爭取六天完成交公糧任務,糧食送到光相糧站,要走七八里山路,全隊在家的勞力,每人每天要擔糧往返四趟崎嶇的山路,六天才能完成。
社員們見知青都在家唱歌跳舞,不去送公糧,就非常生氣,有三四個社員就上門去喊知青去送公糧,知青回應:不去送。其中社員李幫金和弟弟李幫銀就進門去拉,把一個女知青,拉出門外幾丈遠,知青還是不參加送公糧,李幫金只好把女知青放了。由于社員出面拉扯了女知青,導致紅花四隊的群眾與知青們的矛盾進一步升級。
1968年9月,又有幾個知青回隊說,不走了,要分糧食,隊里就分給了一個月的糧食,第二天早上,知識青年們把糧食全部準備拿回縣城去,群眾發現了就說:活兒你們不干,分糧食你們就來了,你們還把糧食拿回縣城,社員們堅決不同意,大家就把知青分的糧食,全部收繳回到生產保管室里。這樣,雙方的矛盾就到了白熱化程度。
1969年4月紅花四隊有幾個知青到四川省知青辦公室去告狀:反映光相公社紅花四隊,兩年多沒有分糧食給知青,省知青辦公室立刻通知仁壽縣知青辦公室,叫紅花四隊馬上落實,分給知青糧食。
因為上級不知情,紅花四隊堅持原則,凡不在紅花四隊勞動的知青,仍然不得分糧!
1969年10月有幾個知青說要回去讀書,叫隊里把兩年的糧食全部轉回縣城,紅花四隊同意轉糧,叫他們把入學通知書拿出來,就同意轉糧食,還可以派人送到學校去,最后知青們拿不出通知書來,糧食自然就無法轉了。知青們感到紅花四組的社員們在四處刁難他們,怒火正蹭蹭的往上漲。
1969年10月紅花四隊為了增加集體收入,到龍正鎮下面去放鴨子,有十多名社員參加,另有十多名社員挑生姜到仁壽縣城去賣,逢光相趕場天,紅花四隊勞力幾乎沒在家。
當日下午兩點過,由紅花四隊知青兩三人帶路,組織光相公社的知青三四十人,手持棍棒,氣勢洶洶來到紅花四隊,準備毆打不分糧的社員代表,有五六個知青先到隊長馬慈元家,叫馬隊長交出拉過女知青的社員和阻擋知青拉糧回城的群眾,以及和知青吵過架,罵過知青的群眾,一并交出來。
知青們把在家的社員群眾全部都喊到曬谷場,來到曬谷場的都是些老弱病殘。
由紅花四隊知青指認,指誰就打誰,打傷了四名社員,其中一名重傷員,頭上還直冒鮮血,幸好剛打了三四分鐘,光相公社革委會主任和駐軍代表就及時趕到。
只聽得駐軍代表一聲口哨,高聲喊道:全體人員不準動,請知青站一邊,社員站一邊。
駐軍代表從知青手中收繳棍棒二十多根,從群眾手中收繳棍棒九根,被打倒的四名社員,立即派人送到光相公社醫院治療,共花去醫療費300多元,由光相公社代付,當場雙方派代表6人到光相公社解決。
最終斷定知識青年一方無理,賠償醫藥費。不到一個星期,仁壽縣革委副主任伍玉成和駐軍首長來紅花四隊看望和慰問全隊貧下中農。
1969年10月由縣知青辦公室主任,來光相公社召開知青的學習班會議,時間長達十多天,光相鄉全體知青都參加,各大隊干部一人,有知青的生產隊隊長參加,每天中午吃頓飯,糧食由紅花四隊在知青糧食中支付,總計支出糧食兩千多斤。
1970至1971年知青們先后全部回到紅花四隊,所有糧食一斤不少的,全分給了知識青年們,在1971至1972年,紅花四隊13名知識青年先后全部回到縣城里。
這就是1968年震驚四川的仁壽縣“紅花事件”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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